陽光山林社區管理委員會 開會通知單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九十七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:(97)陽管字第24號 一、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、社區規約第25條辦理 二、會議時間:97年5月25日(日) 上午十時 三、會議地點:社區活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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